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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产业基础数据

《中国台湾:注重“生活美学”的文化创意产业2014》

本报告由文化产业规划专家、原山东大学中国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昝胜锋博士为主笔人,联合地方文化主管部门、相关文化园区企业、国内高校科研机构、创意中国调研报告编委会、泺尚中国创意产业网、泺尚有道文化创意产业规划院等机构,组成产学研政联合课题组团队,系统调研撰写完成。

2002年,中国台湾地区文化建设委员会将“文化产业”列为施政主轴,行政院则将“文化创意产业”纳入《挑战2008:台湾地区发展重点计书》这是台湾有史以来第一次将文化创意认定为一种产业形态。这标志着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台湾地区重点政策、长期重点发展项目。至此,文化创意产业在台湾的发展已经有十个年头。眼前可见的是:文化产业所唤起的民间活力,已经为台湾社会带来蓬勃且多向度的新兴产业面貌,且落实到日常生活中,也已然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价值。2012年5月21日,台湾“文化部”正式挂牌成立,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。

第一节  中国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概况

 一、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前世今生

 早期台湾地方产业辅导政策即由经建部门担纲。但基于政府部门的功能属性,这些由经济部门辅导的产业,自然而然偏重于经济价值的开创,较少有文化艺术的思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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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989年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推动《地方特色产业辅导》项目,选定具有历史性或独特性、且对地方发展有贡献的消费产业加以辅导,如鹿港宗教文物雕刻产业等共84处。

 

1990年代是台湾政经社文解构后重建的剧变时代,解严后的政治改革开放以及经济的高度发展,导引文化政策转为“去中央化”,高呼“地方文化的时代来临了”。就地方文化发展而言,这个阶段,文化建设委员会的文化政策着重在对于县市文化中心的行政辅导,以及文化相关软硬件建设经费的挹注与实施,“文化行政化、行政文化化”、“文化生活化、生活文化化”等宣传口号就是这些政策内容的最佳写照。因此,文化经费逐渐从中央挹注到县市政府,文化活动的本质也逐渐从权贵精英专利的形象,转化到民间与人民的生活面,文化资源也从单纯的活动举办转为挹注可永续发展的小区、城镇等文化环境的整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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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多地方文化发展计划纷纷出笼,在活动方面以“艺术下乡”、“校园巡礼”、“假日文化广场”等软件活动引起基层民众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。

而在硬件上则搭配“田园艺廊”、“充实乡镇展演设施”与“设立县市主题展示馆”等建设,提供文化活动展演的空间。

同时,也有整合性的文化生活圈整体规划先期计划,透过都市与区域计划的方式,整合地方传统文化节庆、生活型态以及合理的硬件设施配置等面向,规划合宜的文化生活圈域以及因地制宜的活动与文化环境。

 

1994年,台湾地区文化建设委员会在前述的政策基础下提出“小区总体营造政策”。

社造政策的施政对象从县市层级更下放、深入到小区与居民,目标在鼓励小区居民经由文化议题的参与凝聚共同体意识,以解决传统文化流失、地方产业凋零等问题,强调这是一种“造人”运动,也是一种“社会学习运动”。

 

 如需阅读本报告全文请联系:lureshow0531@163.com,sduwhcy@163.com。